湖南:郴州向“为官不为”现象开刀(2)

湖南:郴州向“为官不为”现象开刀(2)

摘要:近日,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对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反对“四风”过程中,有些党员干部产生的“干事就难免犯错,不干事才不会违规”、“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错误认识说“不”,严肃查办了一批“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件,共问责处理干部57名。

还有一些官员被查是因为工作失职。如苏仙区水务局副局长徐成雁在兼任苏仙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区农垦场非法采砂场监管不到位、整治不得力,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安置房项目中,有村民擅自更改坡屋顶设计违法建房,还有村民擅自超出审批用地130平方米进行违法建房,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户村民在没有取得任何许可证情况下违法建房,在对上述违法建设“查违控违”工作中,北湖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及出口加工区城管执法支队、市国土资源局、郴江街道办事处及梨树山村、下湄桥街道办事处及铜坑湖村、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查违办、白露塘镇及香山坪村等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5月,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北湖区政府分管查违工作的副区长廖仲华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市规划局北湖分局局长王道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出口加工区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胡长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原城区分局市郊国土所所长李铁辉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分别给予郴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作室主任李振群等人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5月3日,临武县万水中学发生部分学生食用发芽马铃薯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64名学生被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此次事故中,临武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万水乡政府、万水乡中学等有关单位及人员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12月,临武县纪委监察局决定,责令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必强、万水乡副乡长陈燕玉作出书面检查;对县教育局局长肖武刚、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蒋平灿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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