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2)

甘肃: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2)

摘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党委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党委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自觉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抓作风,践行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的规定,认真开展清理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规范财务管理等活动,通过自查自纠和集中督促整改,有效解决了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包而不抓、创新不够、沟通不畅等问题,部门里存在的落实制度不力、服务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等问题,街道上存在的责任心不强、与辖区单位联系不紧、实干精神不强、对村社区管理缺失等问题,各类会议同比减少1/3,纸质文件同比下降1/4,“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0%。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狠刹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有效纠正了一批服务意识淡漠、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

抓查处,严肃追究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违反财经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源头,通过任中审计、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安排经济责任审计54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00余次,发挥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作者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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