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地方改革亟待打破部门利益藩篱(2)

摘要:相关政府部门权力博弈、不动产登记专业人员缺乏、信息系统有效整合难、“小产权房”等法外建筑如何确权等问题,影响了不动产登记改革进展。基层官员和专家建议,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制订为契机,细化完善顶层设计,保障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中立性和专业性,加强登记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改革深入。

三大难题制约 地方不动产登记改革突破难

记者在多省采访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涉及土地、房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住建等多个部门,各部门登记权限和程序各有其法律依据,改革后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触动了部门利益,多地经办人员表示协调难度大,阻力重重,推进缓慢。

南京、广州等地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尽管省里设立了不动产登记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但具体经办还是在国土部门,要协调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厅级单位难度不小。

南京林业大学教授孟祥远认为,推动不动产登记,将原先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登记权限集中在一个机构行使,是对相关部门“割肉”,必然导致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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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林业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将不动产登记全部整合到国土资源系统,实际面临较大的难度,比如办理林权登记,涉及到土地面积、林木种类等,办理这些手续林业部门相对更专业,如果只是由国土部门来办理,显然费时费力。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指定,并接受上级政府的登记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记者在南京、苏州、福州等地采访发现,在市、县一级,不动产登记改革大多仍停留在做理论研究和数据对接技术方面准备等阶段,并无实质进展,一些地方在制订改革方案时,承诺给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灵活的编制和流动机制,但不少基层工作人员抱有疑虑,担心以后“两头不靠”。

信息平台的整合是基层面临的另一大难题。广东国土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国土、房管、农业、林业、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都有各自信息系统,对接既有协调上的难度,也有技术上的难题,包括过去一些纸质信息的登记和目前电子信息登记的口径和标准不一,各地方自行建设独立的登记系统对接难度大,过去经历了频繁的机构整合、职能调整、国企改制、产权转让,信息丢失问题严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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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产权房”“违章搭盖”和一些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如何办理登记是基层面临的又一难题。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说,不动产登记改革的难题之一是如何处理产权不清晰、不完整或存在争议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如果在登记时略过它,仅仅登记合法建筑,不动产登记明确权利归属、保障交易安全的功效将大打折扣。

在江苏推进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中,因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纠纷、农民承包土地四至界限不清、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何确认其权利归属等问题阻碍了试点工作向纵深进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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