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路线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原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不是远离尘世的空中楼阁,也非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它只有深深扎根于群众的土壤,才能枝繁叶茂、生机勃勃。对于通过群众路线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言,也有其基本遵循,应该坚持贴近群众、运用群众话语、创新群众活动形式的原则。
贴近群众,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认同。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只有追踪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捕捉到普通百姓的心理动向。这就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贴近群众,回归民众的现实生活场域,回答及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种民生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以党的群众路线为载体,调和党群、干群利益冲突,协调国家整体利益、群体利益及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捍卫和维护民众的个人利益,从而在民众权利的切实落实及利益的满足中,取得人民大众的心理认同。
运用群众话语,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舆论环境。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说:“话语是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权力”。群众话语是开启群众心扉的锁钥,是表达自身权利的扬声器。在坚持群众路线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及传播应诉诸群众话语。其一,要“曲高和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应一味采取政治性、理论性的话语或口号,而应从中华传统文化和现实生活中,挖掘出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话语,增强其吸引力、感召力。其二,要“双管齐下”。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不仅应注重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的作用,更应关注手机、微博、微信等群众聚焦的网络新兴媒体。用能吸引大众眼球,激发兴趣的精神文化产品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达到以文育人、化人的效果。
创新群众活动形式,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习近平同志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内化于群众的观念,转变为他们的信仰追求,就必须探索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形式多样、常态化的群众实践活动形式,使之更细、更小、更实。更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应该着眼于每个行业、每个场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加深党群感情。更小,“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引导人们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使劲,防微杜渐,学习身边的凡人善举,道德标兵。更实,不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在日常生活管理中,制定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建立奖惩机制,给予先进个人和集体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予以惩治。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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