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参与需解决体制障碍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临时救助将实行地方责任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给予适当补助。
王振耀认为,中国的救助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都是由地方政府负责,资金列入地方预算的体系。“但在过去实际救助中,中央财政占比是大头。所以,在临时救助问题上,中央的投入应该也不会少。”
而在地方责任主要指两方面,一方面地方政府要负责核实,另一方面是拿出一部分财政预算资金。
中央投入也可能会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有学者指出,目前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的救助资金大约70%来自中央的转移支付。
除了财政支出外,社会力量也将参与临时救助中。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引导大中型企业、慈善组织等设立公益基金,发挥好社会服务机构、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王振耀认为,下一步需要解决慈善免税在体制上的障碍问题。他表示,目前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免税资格需要审批,并且并不能持续,需要年年办理,“手续办得非常慢,客观上等于没有免税”。
唐钧认为,在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免税的详细规定,将会让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后的免税比较好操作。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还得“看菜吃饭”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引导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其中……可以看出,此次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规划较为完善,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很好补充,也将是弱势群体的福音。但基于临时救助的零星散落存在,以及推进中存在的繁芜复杂情况,我认为还得要“看菜吃饭”。
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之后,一些地方其实已零星地建立起了一些临时救助措施,只是较为初级、不够完善。所以,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大背景下,这些地区就该“看菜吃饭”,一切从实际出发:已建立了的是继续保留,还是分拆后加以完善?原本运行得很好的,是继续保持原有资金供应体系,还是按新规定来?这些都需要权衡利弊,既全面把握,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中央财政只是予以适当补贴,对于财政大省、大县来说,可能不存在问题,但对于一些财政上捉襟见肘或负债的地方政府来说,似乎就有问题了:钱是一定的,是先保证A,还是先保证B?这似乎都该有一个轻重缓急的排序。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其各项职能的开展与实施,往往都与钱打着交道,所以,在财政划拨上就要“看菜吃饭”,根据具体情况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而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也是如此,也要“看菜吃饭”。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一项牵涉较广的事,涉及到预算、申请、分配、发放,个个流程和环节都涉及到钱。比如在申请问题上,既要坚持原则,有时也需“特事特办”,对于那些因突发性困难导致人们生活不能保证的情况,就应走绿色通道,剔除平时的复杂报销过程,以最快的速度救济、救急。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政府不断完善自身职能为人民服务的体现,这无疑是好的,但好事要办好,要科学统筹、全面规划,既认识到这一制度建立将带来的巨大利好,在实际工作中,也要分清轻重缓急,视具体情况而定、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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