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北建政:为中央人民政府肇基 (5)

北京:华北建政:为中央人民政府肇基 (5)

摘要:华北人民政府的政权,既具有直接管辖华北解放区的地方政府功能,又具备为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创建组织和干部基础及统一管理其它解放区各项经济工作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某些职能。

中央人民政府的前身和雏形

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

华北人民政府依据新民主主义理论,将人民代表大会制运用于实践,所选代表来自不同的区域、党派、阶层、行业、民族,具有广泛民意。1948年8月7日至19日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妇女代表48人,占总数8.86%,职工代表35人,占总数6.64%,商会代表31人,占总数5.42%,回民代表7人,占总数1.29%,文化界代表14人,占总数2.58%,社会贤达代表53人,占总数9.78%,开明绅士代表5人,占总数0.92%,新式富农代表3人,占总数0.55%,民主人士代表1人,占总数0.18%,等等。

华北人民政府布告(1948年11月1日)

合并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中共中央1948年9月政治局会议决定:由华北人民政府“将华北、华东和西北三区的经济、财政、贸易、金融、交通和军事工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统一起来。”1948年10月,华北财经委员会成立。11月,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命令》,决定将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之后,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该银行新币成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本位货币。

1948年12月6日的《人民日报》报道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本位货币

民主建政: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

1948年12月,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华北区村县人民政权组织条例(草案)》,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建政,即先由村、县全体选民选举出村、县人民代表会议,再由村、县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县政府委员会,其中村、县人民代表会议对上级政府和村、县选民负责,村、县政府委员会对上级政府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华北人民政府的基层政权建设卓有成就,到新中国成立前,很多地方已经召开过一次人民(或各届)代表会议,并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了政府委员会。

1949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关于撤销华北人民政府的命令

华北人民政府的政权经验:与官僚主义作斗争

1949年4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向官僚主义分子作斗争》的社论号召军民反对官僚主义。4月20日,华北局又下发了《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检查官僚主义作风及堕落腐化思想的指示》强调与官僚主义作风斗争的意义,指出,党内出现的闹排场,讲享受,脱离人民,不关心人民疾苦甚至对工人及其他劳动人民摆架子的恶劣现象,“如不迅速严格纠正,就将使我们的部分干部甚至部分组织严重脱离群众,就将损害我们党的战斗性与纯洁性,并引起这部分同志走上蜕化道路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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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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