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度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指标体系
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不仅是一种理念,更应是一种可操作、可测度的实践。联合国、世界银行等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以及中外学术界的诸多专家学者已经制定出了诸多关于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测度指标体系,不过这些测度指标评估的对象是国家或者说是一般意义上的政府,而缺乏根据地方政府的治理特点而制定的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测度指标体系。本文结合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内涵及特征,尝试性构建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测度指标体系。
(一)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测度指标选择的依据与原则
首先,在以法律的形式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基础上,依据地方政府承担的法定职能来遴选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测度指标。只有从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能出发来遴选和设计指标,才能真实反映地方政府治理的实际情况。其次,测度指标的选择要遵循现代化的可度量性。可度量性指的是,无论是主观指标还是客观指标都有相关资料数据支撑,而且这些资料数据具有可获得性,须是公开的且易于处理的,从而使测度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再次,测度指标体系的科学性。科学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测度指标要充分体现先进的现代化治理理念。这些理念即是法治、民主、责任、效率、有限、合作、协调等等;二是测度指标体系既有关于地方政府治理的结果指标、投入与过程指标,又有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政府治理贯彻上述治理理念必将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效率)的解放”与“人性的解放”,可以此为标准通过相应指标来度量地方政府治理是否符合现代化精神与结果。
(二)测度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指标体系
综合前文分析,本文设计了一套测度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含2个一级指标即地方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7个二级指标包括行政体制、行政人员素质、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和生态文明治理以及21个三级指标(见表1)。
(三)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测度指标体系诠释
本文以上有关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测度指标体系分为两类,一是关于地方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测度指标,包括地方政府行政体制与其行政人员能力共2个二级测度指标;二是体现地方政府治理过程与结果的指标,这些指标即是体现地方政府“五位一体”治理职能的指标,包括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与生态文明治理共5个二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作为七个测度维度构成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测度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七大支柱,综合体现了法治、民主、责任、效率、有限、合作、协调等政府治理的重要价值与理念,引领着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行政体制现代化。行政体制是政府发挥治理职能的载体,行政体制现代化指标反映着地方政府规范与有效履行其职能的状况,本文选取了权力机构、组织机构设计、决策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共4个三级指标来反映。行政人员能力的现代化。政府官员的教育水平和职业化程度体现了政府的治理能力并且部分解决了腐败问题。[13]行政人员能力的现代化状况可用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人力资源开发4个三级指标来衡量。经济治理的现代化、政治治理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文化治理的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治理的现代化是体现我国地方政府“五位一体”治理职能现代化的指标。“五位一体”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作出的总体布局,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战略的践行者,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与治理结果,可通过此五项治理职能的履行及创新情况来反映,因此这里的测度指标包括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和生态文明治理共5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13个三级指标。
同时,本文测度指标体系包括主观测度指标和客观评价指标两部分,能比较充分反映地方政府治理在促进“生产率的解放与人性的解放”这两个“解放”方面的状况。此外,本文有关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测度将采用常用的专家打分法(Delphi法)来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并将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数据采集等方法收集并分析数据以形成科学的测度结果。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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