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取消小学午休费 学校不能当“甩手掌柜”(4)

【案例】取消小学午休费 学校不能当“甩手掌柜”(4)

【启示与思考】

学生需要好的托管服务,学校、老师要轻额外负担,家长则需要有人分担自己的“忧愁”。于理有据、于法可依的一纸文件,竟然带来了多方的负累,这是很多人事先没想到的。对此,不能冒然说谁对、谁不对,关键是如何积极应对。

诚然,学校来托管学生,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但给学校带来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因此不能全部把这方面的责任推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可见政府加强对中小学生托管方面的投入与服务,也应该在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学校取消了“午休费”等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府的投入必须跟上。

“午休费”的争议其实可以避免,如果广州市物价局在财政补贴实施后再“喊停”,实现政策的无缝对接,也许就不会有大家的争议。现在,“午休费”已经明确由政府公共财政资金“埋单”,但财政补贴的方案还没有明确下来,到底该按照什么标准补贴呢?是继续按原来的“午休费”收费标准进行补贴,还是适当提高标准进行补贴?这些可能是主管部门需要认真思量的问题。

笔者认为,从“午休费”的取消到新方案的出台,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防止小学生无人管理的局面发生,绝不能当“甩手掌柜”。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尽快制定和出台政策,使过渡期缩短,减少影响。对于事关民生的“午休费”补贴方案,既要能解决家长们的后顾之忧,也要能对老师们负责任,只有在家长和老师之间寻求平衡点,孩子们在学校托管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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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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