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全民共识

依法治国 全民共识

摘要:在举国喜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回望共和国的法治历程,从推出首部宪法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六十载弹指一挥间,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就在一部部通过、修改的法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举国喜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回望共和国的法治历程,从推出首部宪法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六十载弹指一挥间,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就在一部部通过、修改的法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曾几何时,“中国人不信法”,是一些人对国情的“独到解释”。但经过数十年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如今法律已成为社会公众维护自己权益的最有力武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比前5年上升174%。

不过,法治之路依然漫长。来自中央政法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升38.5%。这一方面表明“依法治访”正在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信访不信法”还有市场。

现阶段,法治又被写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究竟什么是法治?我们为什么要追求法治?我们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面临着哪些重大问题、有哪些关键环节?请看记者专访——

法治是制度灵魂

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最强大力量

记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又将“法治”作为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之一。请问,这代表了我们怎样的价值取向?

李慎明: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 体现了我们的制度自信,也有助于我们实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我们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然确立,理论指导也基本定型,接下来就需要法治来保证我们的基本制度和理论指导长期坚持。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说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所依据的法,必须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良法”。当法律需要适应新的重大情况时﹐党就要通过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地修改或废除相关法律﹐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说﹐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呼声﹐是我们宪法和法律合法性的全部来源﹐也是其得以永葆活力的动力和源泉。

徐显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是我们制度的灵魂,是我们制度层面的价值趋向。

“法治”有着多重含义。古典的法治观认为,法治就是制定良好的法律,使之得到普遍遵守;中国古代法家所说的法治是“以法治国”,把法作为手段。我们党在1997年十五大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两句话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依法治国”是治国方略,体现了工具价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奋斗目标,体现了目标价值。

我们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词之一,根本上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原则,让法律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建立法治信仰需要有正确的法治观念、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这是社会发展的先导力量,指引着社会的前进方向,与此同时,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也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最强大的力量。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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