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公正司法为依归,进一步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核心的就是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重点是深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司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问题和保障性困扰。
坚持司法为民,完善及时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确保每一个受到侵害的权利都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和救济,确保每一个违法犯罪行为都能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坚持司法便民,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确保每一个公民都能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和司法救助,着力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坚持司法公开,及时回应民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盼,借助现代网络媒体技术,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用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以全民守法为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石。最核心的也是最根本的就是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全社会倡导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的氛围,着力解决“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
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把法律知识交给民众,更重要的树立民众对法律的信仰,要让每一个人都明白,法律不仅仅代表着权利,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权利可以怠于行使甚至放弃,但责任和义务必须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努力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惩处,决不让违法者获利,坚决让守法者得益,努力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依法推进社会治理,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特殊使命。坚持敬畏法律,时刻铭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没有特权,执行法律没有例外,敬畏法律对自身权力的约束,敬畏法律对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坚持信仰法律,始终坚持把对法律精神的依归、对法律原则的遵从、对法律规定的践行、对法律逻辑的自觉贯穿于想问题、做决策的全过程、各环节,矢志不渝地走法治之路。坚持尊重司法,遵从司法的规则和程序,尊重司法的裁决和判断,自觉服从司法机关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自觉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坚决不曲解和干预司法活动。坚持法律底线,不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不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于头脑之中,体现于日常行为之中,把“合不合法”、“符不符合程序”这些法言法语,当作自己的口头禅和座右铭。
(作者系四平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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