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新政彰显还利于民决心(2)

重庆:公积金新政彰显还利于民决心(2)

摘要:确立了“异地互认”的制度后,职工不管在什么地方就业,都可以在自己中意的地方购房。这对于满足中低收入者的房屋消费需求,让公积金更好地得到使用,能产生积极作用。地方通过这项改革,也有利于克服本位倾向,对同样按属地管理的教育、医疗等打破壁垒进行改革,也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新政中尤为值得称道的,还在于确立了公积金“异地互认”的改革方向。曾经,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的规定,造成很多异地务工职工在缴存公积金后,无法在其居住地借助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些异地务工人员可能多年都无法动用自己的公积金,但他们每月被扣缴的资金又一直沉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用于补贴那些买得起房的高收入阶层,这最终导致公积金使用形成一种“倒挂”现象。可以说,不能异地贷款的规定,是在旧有经济模式下,按属地管理而建立起的一种制度,它只是方便了管理,却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频繁流动的社会现实脱节。

而确立了“异地互认”的制度后,职工不管在什么地方就业,都可以在自己中意的地方购房。这对于满足中低收入者的房屋消费需求,让公积金更好地得到使用,能产生积极作用。地方通过这项改革,也有利于克服本位倾向,对同样按属地管理的教育、医疗等打破壁垒进行改革,也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作者系上海财经评论人)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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