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礼治与德治、法治的内在联系(4)

北京:礼治与德治、法治的内在联系(4)

摘要:中国传统礼治、传统责任伦理,近百年来接受了前所未有的三大挑战,在浴火中经受了涅槃与重生。

单纯依靠法治,重新构建全社会的整体性、稳定性、确定性,困难重重,在今日之中国,决不能忽视礼治

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知,而要使社会主义道德、理想、信仰、情操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人生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变成人们日常生活准则,在今日之中国,同样决不能忽视礼治。《论语·为政》中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礼记·曲礼》中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对于道德、信仰而言,礼可以使它们具象化、制度化、俗世化、持久化,因为礼伴随着人从胎儿到死亡的生命全过程,渗透或融合在人们日常生活、民间习俗、普遍性的行为方式中,它可以起到像西方许多国家宗教力量、宗教信仰那样给人们以崇高理想和终极关怀的作用。同时,礼又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与信仰走向偏执与极端。《论语·泰伯》中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像恭、慎、勇、直这样一些优良的品德,如果没有礼的制衡,也会走向自己的反面。

对于加强法治建设而言,礼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作用。《礼记·经解》中说:“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而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汉初贾谊总结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教训时指出,秦王朝统一全国后,未能及时适应形势变化而调整自己的政策,一味信赖严刑峻法,而“违礼义、弃伦理”,“灭四维(礼、义、廉、耻)而不张”,遂使“君臣乖而相攘,上下乱僭而无差,父子六亲殃戮而失其宜,奸人并起,万民离畔,凡十三岁而社稷为虚。”他认为,礼与法不能偏废,而应相辅相成:“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要引导人们理性地认识与处理自我与他者、个人与群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等关系,在全新的基础上重新构建人们思想、意志、行动的共识,重新构建全社会的整体性、稳定性、确定性,困难重重。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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