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礼治与德治、法治的内在联系(5)

北京:礼治与德治、法治的内在联系(5)

摘要:中国传统礼治、传统责任伦理,近百年来接受了前所未有的三大挑战,在浴火中经受了涅槃与重生。

现今伦理与道德、伦理与法理、法理与道德之间的歧义乃至冲突,甚至超过以往任何时代,这就要求礼与礼治必须进行再创造

从古至今,礼随着时代和空间的变迁发生变化。《礼记·曲礼》中说:“礼从宜,使从俗。”章太炎《检论·订礼俗》中说:“礼,时为大而地次之。”但礼作为责任伦理的体现者这一根本精神,在礼的沿革过程中应当说一直坚守着。

礼所凸显的责任伦理,一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二是对家庭的珍惜和尽责,三是对社会交往和各社会自组织的关心和担当,四是对国家及天下的守护和忠贞。

历史早已证明,只要家庭、社会、国家这些伦理性实体继续存在,礼所表达的这些责任伦理就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传统礼仪有不少部分过于繁琐,人们在实践中早已将它们简化,有不少规定造成一部分人片面屈从,也早已一一为人们所淘汰。这是因为礼一贯所强调的是人们相互的责任,“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才是礼的本质。

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礼自身也一直在发展变化之中。今日之中国,现代、前现代、后现代并存,而基本取向则是每个人一方面自主性、独立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又越来越为世界性联系中的巨量信息所左右;以父家长为中心的传统家庭已普遍瓦解,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成为主流,在市场化、契约关系冲击下,婚姻与家庭变数激增;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都面临全新的挑战。

伦理与道德、伦理与法理、法理与道德之间的歧义乃至冲突,现今超过以往任何时代,这就要求礼与礼治必须进行再创造。而革新及再创造,则应当从人们的生活实践中,从各地方、各族群的民间习俗中,吸取丰富的营养。要对现今既有的各种礼仪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在已有的基础上加以提升,并使之更加系统化、完善化。让礼和礼治成为现代国家德治与法治的得力辅弼,是当代中国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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