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策过程中坚持协商与集中的统一
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民主协商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国情进行决策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中国道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当然,决策不仅需要民主协商,也需要集中,是协商和集中辩证统一的过程,在决策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协商与集中的关系。
正确处理决策过程中协商与集中的关系,有利于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决策是个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协商,让利益攸关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还要集中,让权力拥有方根据协商情况拍板定调。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民主协商,并不是要弱化决策中集中的环节。在中共历史上,既曾由于决策权力过于集中而作出错误决策进而使党的事业遭遇重大损失,也曾因为强调决策前的协商使得决策比较正确进而推动党的事业获得较大发展。实践表明,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必须既讲协商又讲集中,两者都要讲,且不可偏废。
鉴于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决策前和决策中的民主协商环节,以增强决策弹性和决策质量,提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为此,一是要积极推广协商理念倡导协商治理。要加大推广民主协商理念的力度,把民主协商切实上升为治国理政的大战略。二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协商决策积累协商经验。地方开展的民主恳谈会、居民评议会等属于基层民主协商决策的范围。对其中成功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民主协商环节,丰富民主协商内容,尽快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推广民主协商决策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健全民主协商决策机制实现民主协商决策制度化。积极推进决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决策制度,增加协商环节,加强协商分量,优化决策程序,使民主协商真正成为决策过程的重要环节,将其融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各方面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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