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民主原教旨主义的治理模式
在经历三十多年快速经济增长后,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增长过程中带来的环境破坏、相对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经济结构、扩大的贫富差距、公民表达、参与的渠道相对欠发展等问题,要求国家的治理体系必须调整。在这种背景下,一度以来,社会上出现不少要求中国进行政体转型、引进西方多党制、竞争性选举等体制的声音。一些人认为,中国一切问题都归因于国家的政治体制不够民主、没有多党竞争的自由选举制度。可以把这一观点称为民主原教旨主义。其核心思想是,中国应该立刻实行多党竞争的体制。
一个符合现代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治理体系,能否由一个单一执政党的政治体制实现?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需要由实践来回答的问题。对于中国,其中的关键因素,依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治理体系具有提供以下政治和治理功能的条件和能力:第一,利益代表与利益集合。党的成员、干部、党和政府的机构能够及时了解、接收社会各个阶层、群体的经济、社会、政治要求,并将这些要求加以整合,成为制定政策、选择路线的依据。第二,共识形成。在掌握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后,党和政府内部机制和程序能够就此形成如何采取行动的共识。第三,共识传播、扩散、说服。党和政府能够将对社会总体利益最有利、最有效的政策选择传播给社会,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的政策倾向。第四,政策制定。党和政府能够就各个政策要求制定合理的政策。第五,政策执行。党和政府能够有效执行各项政策与决定,生成各项政策和决定预期的公共产品。如清洁优美的环境、公平的收入分配结构、有序而充满活力的社会等等。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果一个执政党和它领导下的治理体系具备实现以上功能的能力,这样的执政党就是合格的执政党,这样的治理体系就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就是有效的治理体系。同时,一个完整的治理体系,还必须包括社会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的角色。可以非常肯定地说,在这些方面,中国在现行的体制下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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