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摘要:“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务必从严,这是“法”的本质要求。在军纪法规面前没有特殊单位,没有特殊个人。问责问效要铁面无私,维护法规尊严、至高权威,树立一种铁面执法有功、徇私执法有过的鲜明导向。

习主席强调,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为全军和武警部队正规化建设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是实现强军目标的时代需要,是有效履行职能使命的紧迫要求。为此,我们一定要强化历史责任感,以宽阔的视野、求实的精神、有力的举措推动落实。

在探本寻源中理解正规化建设的深刻内涵

正规化是以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五统四性”为基本内容,以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规范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建立起符合现代战争规律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全面认识理解正规化建设内涵,要从其诞生发展的历史脉络中探寻本源,从其时代背景的使命牵引中看准走向。

从历史足迹看,正规化建设伴随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而与时俱进。伴随我军建设发展历程,对正规化建设的实践认知和理论指导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淬火锤炼。毛泽东同志把部队正规化概括为“五统四性”,是正规化建设理论形成的重要标志。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将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确立为军队建设的总目标,确立了正规化在我军建设中的实践地位。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强军之基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正规化建设理论。这些重大理论成果的系统性、实践性日臻成熟,成为不同历史条件下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的科学指南。习主席关于强军之基的重要论述正日益显示出巨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威力。

从现实要求看,正规化建设响应强军目标的时代召唤而大有作为。当前,国际体系进入加速演变和深度调整时期,我国周边安全面临的现实威胁呈上升趋势,世界新军事革命加速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形势下,我军正规化建设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更加深厚,但正规化建设还面临着多元化思想的冲击、传统观念的羁绊、任务与建设的矛盾。面对挑战,聚焦强军目标,夯实强军之基,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论述,不断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使官兵听党指挥的信念更加坚定、各项秩序更加正规、作风风气更加纯正,齐心协力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在纠偏正向中掌握正规化建设的科学方法

当前,正规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用强军目标来衡量,无论是思想观念、认识态度,还是指导方式、决心力度,还有不小差距。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要从矫正视角、端正态度入手,大力纠治不合时宜行为,狠抓末端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要把思想出发点放在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上,做到有利于部队全面建设和长远建设,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有利于促进官兵成长成才;把工作落脚点放在作用于部队建设上,做到有益于巩固建设基础,有益于促进任务完成,有益于确保安全稳定。要坚持政治建军,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法治主导,坚持内外兼修,坚持整体融合,坚持安全发展;把法治作为最基本手段,以纪律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依法从严管理为切入点,把提高官兵素质作为重心,把以上率下作为基本领导方式,把精细化作为有效抓手,把经常建作为常态模式。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全面与重点的关系,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立足现状,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稳妥推进。

纠治错误的主张行为。强化问题意识,纠治错误主张行为,为正规化建设扫清障碍。要纠治思想谬误,防治片面认为正规化就是做样子、整内务;认为搞正规化仅靠经济实力,没钱就抓不了正规化;认为是分管领导的事、是业务部门的事,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要纠治形式主义,防止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落实,重过程轻结果;作表面文章,靠会议落实会议,靠文电落实文电;活动安排过多过满,把部队搞得无所适从、疲于应付。要纠治长官意志,乱提标准和要求,随意践踏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要纠治短期效应,防治名利思想,热衷于见效快、抢彩头,工作中搞短平快,寅吃卯粮,竭泽而渔,任内轰轰烈烈,离任包袱一堆。

 在以人为本中打牢正规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习主席指出,要充分发挥广大官兵为实现强军目标而奋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基层官兵是正规化建设的活力之源,只有为了官兵、依靠官兵、惠及官兵,才能使正规化建设枝繁叶茂、欣欣向荣。

突出主体地位,建设为了官兵。抓正规化建设,必须把功夫下在服务基层、赢得官兵认同上。遵循官兵平等原则,从端正政治态度入手,从尊重士兵政治权力抓起,知兵知到一口清,爱兵爱到心坎上,带兵带到长远处,把遵循官兵平等原则体现到正规化建设之中,不断巩固内部团结、和谐稳定的政治基础。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想问题、作决策,要多考虑基层需要不需要;交任务、定指标,要多考虑官兵能不能做到。站在基层官兵立场上说话办事,思想上尊重官兵意愿,决策上维护官兵权益,生活上关心官兵疾苦。用好权益保障机制,注重发挥军人委员会对警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文明带兵、遵纪守法、敏感问题处理等事项的监督作用,用好载体抓手,经常开展活动,通过保障官兵权益,增强正规化建设活力。

尊重首创精神,推动依靠官兵。抓正规化,要注意从官兵实践经验中吸取精华,集中群众智慧创造推动建设、促进发展。科学调配人力资源,只有把人力资源调顺配好,把各方的力量调动起来、整合起来,才能形成有利于谋发展、抓建设、干事业的大气候。官兵成长经历不同,受教育程度不一样,优点特长各异,人怎么用,用到哪里去,领导干部要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盘活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注重走好群众路线,官兵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力量,只有把这些正能量充分发挥出来,正规化建设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活力。领导机关在筹划设计时,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使正规化建设蓝图反映群众意见,汇集群众心声,拥有群众基础。主动接受官兵监督,把评判权留给官兵,让大家评价正规化是怎样促进基层全面建设的,是怎样促进任务圆满完成的,是怎样促进 部队长远发展的,用群众评价调控建设方向,防止指导跑偏、力度失衡。

在依法运行中提高正规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法治化是正规化的核心要求。推动正规化建设,必须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上有新进步,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上有新作为,在依法检查规范上取得新成效。

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我军发展壮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得益于治军严明。但从当前看,法治精神缺失、法治底气不足的问题还时有表现,需下大力予以克服和纠治。靠教育引导,思想上坚定法治信仰。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经常性思想教育中,作为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安全警示等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官兵充分认识到,法规是神圣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法规是科学的,按法规办事就是按科学办事;法规是管用的,依法办事工作效率就高,部队秩序就会正规;法规是严肃的,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使官兵切实把法治作为一种理念树立,作为一种态度培养,作为一种信仰坚守。靠领导带头,执行上立起法治标杆。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无大小、事必遵循的观念,既要内化于心,更要笃定坚守,既要遵守成文法规,又要坚守内心道德,把法规制度上升到内心的道德律令,自觉把合不合法规、合不合程序,作为开展工作的尺子、反思问题的镜子、规范行为的红线,带头引领崇尚法规、遵守法规、执行法规的良好风尚。靠学习运用,养成上形成法治自觉。要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熟知军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领会上级党委决策指示,把领导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掌握共同条令和开展工作所需的专业法规知识,成为本行业本领域的法治“明白人”。战士要认真学习常用法律知识、共同条令、执勤战备规定和有关制度等,用以规范言行举止。

坚持依法规范,严格依法治事。党委要树牢法治思维,依法领导。要把“三个绝对”的最高政治要求量化到思想政治建设的每项具体内容,做到细化目标体系,解决“往哪抓”的问题;建立标准体系,解决“高起点抓”的问题;明确抓手体系,解决“抓什么”的问题;完善制度体系,解决“抓经常”的问题。机关要当好法治参谋,依法履职,确保每次谋划、每个建议都于法有据、师出有名。基层要坚持按纲抓建,依法落实,有高质量的一日生活制度,有规范的“四个秩序”,有不走样的“四个基本”,不断增强正规化建设底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法务必从严,这是“法”的本质要求。在军纪法规面前没有特殊单位,没有特殊个人。问责问效要铁面无私,维护法规尊严、至高权威,树立一种铁面执法有功、徇私执法有过的鲜明导向。

(作者单位:武警北京总队)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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