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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玮: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郭玮

郭玮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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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向大家汇报一个专题——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我叫郭玮,是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党校的一名教师。今年,为了迎接北京市委党校精品课评比,我校在前期进行了比赛,我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今天有幸能在这里代表通州区委党校向大家汇报我的学习心得。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为什么选这个题?让我们从两个案例说起。第一个案例,交警执法导致孕妇和胎儿死亡。一位孕妇马上要生产了,情急之下找了一辆车,司机开着车飞快地驶向医院,因为超速被交警拦下,结果一查发现司机居然没有驾照,无证驾驶,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座的各位试想一下,如果您是这位交警,此情此景下,您将做如何处理?是放行还是不放行?我们来看这位交警是如何处理的:交警甲,坚持严格执法不放行。交警说了:你本来就超速,关键是还没有驾照,我怎么能让你开着车继续把孕妇送到医院去?这也没有安全保障。司机和孕妇说:您得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交警同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先去医院。双方一来二去争执不下,耽误了就医时间,最后导致了孕妇和胎儿双双死亡的悲惨结果。

此案例一经中央电视台报道播出以后,绝大多数的人谴责交警的行为,认为这位交警太不通情理了,于情于理都不该拦下前往医院的孕妇和司机;也有人支持交警的做法,认为交警严格执法是职责所在,交警做的是对的还是错的?他的执法行为到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暂且不谈,来看下一个案例。同样的情形,交警乙也遇到了。一位孕妇马上要生产了,情急之下找了一辆车。司机飞快驶向医院,同样因为超速被交警拦下,一查也没有驾照。交警乙又如何处理?交警乙果断迅速决策,亲自开着车把孕妇送到医院,孩子平安降生,再回头处理这位无证驾驶者。

我们来对比分析一下这两个案例,相同的紧急情况,不同的处理方式,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果,而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背后,实则是两种迥异的思维模式,因为思维方式是前提、是根本。案例一当中的交警执法,他体现的就是一种非法治思维,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交警作为手中握有公权力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时候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这就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本案当中悲剧的发生,恰恰是因为交警对于紧急避险这一法律制度缺乏了解。紧急避嫌制度在我们国家的《刑法》和《民法》当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它的含义是当两种权益都需要法律来保护的时候,当法律所保护的两种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为了保全大的利益,可以牺牲小的利益。我们说本案当中,交警执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而孕妇生产是孕妇和胎儿两个人的生命权。在生命权面前,显然其他一切权益都是较小的,是可以暂时牺牲的利益。

交警甲如果了解到了这一制度,就完全可以有多种选择,比如可以选择叫一辆出租车送孕妇去医院,也可以像交警乙一样亲自驾车去医院,然而他选择了机械的盲目执法,最后导致了他自己也不曾想到的、自己也不愿意看到的悲剧的发生。案例二当中的交警执法,所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法治思维。如果有人说案例二中的交警是擅离职守,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交警完全可以以紧急避险制度作为抗辩的理由,是可以不被问责的。法治思维正是法治国家的公制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可或缺的思维方式。

法治思维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里,是2010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里面有这样一段话: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紧接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也是法治思维第一次进入到党的文件。2012年12月4日,刚刚履新20天的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实际上把法治思维推广到更广阔的管理领域。

后来,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庆典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和重大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谈到了法治思维,并且明确强调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也都明确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可见,法治思维至关重要。那么由此可以看出,法治思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命题。

那么,我们对此就要进行思考、分析,党中央、总书记为什么要如此强调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内涵到底是什么?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形成的重点与难点到底又在哪里?对此,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今天就让我们带着这样的疑问和思考走进今天的话题。本讲主要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是探讨领导干部需要法治思维的必要性,也就是必要性分析。第二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内涵,以及形成难点,就是内涵与难点。第三点就是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与建议。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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