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执法“临时工”拷问基层执政能力(3)

【案例】执法“临时工”拷问基层执政能力(3)

观察员评论:应逐渐消除“临时工”概念

观察员叶根荣认为,行政执法人员资质应该有明确审核,另外他提出从长远来讲其实我们可以不用临时工或者正式工这个词,只需要在行政执法的单位里面区分出两种人群,一种是从事执法相关工作的人员,一种是从事跟执法无关的工作人员。出现问题都问责领导,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观察员洪琳也指出,行政执法有门槛,临时工执法的现象应逐渐规避;此外,应该尽快改革,当地执法部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有个定岗、定编统计,改革可以引进一些国外方式方法,比如说政务官和公务雇员的区分,执法人员和非执法岗位的区分,这样就消除掉所谓临时工这么一个概念。“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样大家都是属于同工同酬的,那你气也顺了,而且被你执法的人气也顺了。”

执法“临时工”何以三倍于“正式工”

这种现象绝非北京特例,在全国各地均十分普遍。执法“临时工”竟然3倍于正式执法人员,“临时工”这绝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

执法“临时工”痼疾难除,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分类不科学、编制与承担的任务不匹配等深层次问题,也有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均衡、执法能力欠缺等情况。

比如,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调研中可以发现,北京市城管执法按照市、区县、街道和乡镇三级设置,正式执法人员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点五配备,总数是6594人,履行12个方面371项行政执法权,承担2114.8万人口的管辖任务,平均1名城管人员要管3000多人,执法人员人口比严重失衡。这种情况下,“不得已”只能聘用执法辅助人员。

还有,执法力量、资源配置不均衡,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薄弱,也是执法辅助人员大量增加不可忽视的原因。调研发现,全市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7.9万人,市级执法人员1万人,占全市执法人员总数的13%,但他们的执法案件数量只占全市的2%。16个区县执法人员6.9万人,占比87%,执法案件数量却占到全市的98%,在目前执法向基层倾斜,各类任务和专项行动向基层聚集的背景下,人员与工作量形成了严重倒置的局面。

“临时工”参与执法,带来一系列问题,现实中,各类暴力执法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中,往往都涉及执法“临时工”的身影,既侵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很多时候也成为政府机关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改变“临时工”执法现状,这当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这既需要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上下工夫,还要及时对庞大的执法辅助人员队伍进行清理。对于确需社会人员辅助执法的领域,应当将其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立法方式明确辅助人员的地位、权力范围和边界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那些非执法必须的辅助人员和临时人员,则应当一律予以清退,让正式执法人员走向前台。为了有效防止屡清不绝的“顽疾”,还应当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工作量进行科学、精细的评估测算,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并根据执法区域大小、人口数量、法定职责和管理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编制和数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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