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是关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引用这句古语,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央委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叶小文表示,当下需要“以法制权”,就是要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
为什么如此强调对政府的监督?事实上,对于权力的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推进的。过去近两年的强势反腐,所致力于打造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局面,正是这一理念的体现。
权力需要监督,还因为我国绝大部分行政权力是由人民授权委托的。据统计,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80%以上是由政府机关来执行的。
权力是“看得见的手”,对于权力是否滥用,老百姓的感受最为直接。无论是声势浩大的“打虎拍蝇”,还是不远万里的“猎狐”海外追逃,或是雷厉风行的反“四风”,这些对于贪腐现象零容忍的“动真格”,都使得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坚决态度。从舆论对于反腐和作风建设的态度来看,严格执法对于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亦有直接作用。
除了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约束外,施芝鸿认为,四中全会《决定》体现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一个覆盖全面的大笼子:既要把政府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要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在《决定》中,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这6大方面,每一方面都包含有多种方式。例如,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中,提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都在扎紧制度的“笼子”。
在叶小文看来,依法治国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好比一盘头绪繁多、错综复杂、厮杀激烈的围棋,需要提纲挈领,做好棋“眼”,而法治政府就是其中的一个“眼”。
他认为,下一步要依法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施芝鸿强调,现在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制造混乱,鼓吹“要把权力关进笼子”,这是在公然鼓吹无政府主义。在我们国家,如果把所有权力都关进笼子,那我们靠什么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呢?所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把权力关进笼子”是不能划等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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