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 “对症下药”剑指法治顽疾(2)

四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 “对症下药”剑指法治顽疾(2)

直面改革“硬骨头”:变“政策先行”为“立法先行”

事实上,除了上述法治建设和反腐肃纪方面的问题,正在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也是此次四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的重要方面。

不管是这份近1.7万字的《决定》,还是习近平为此所作的9千多字的说明,均在开篇即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并指出,“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眼下,中国改革已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过去很多政策与现实远远不符。为此,此次全会变‘政策先行’为‘立法先行’。”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政策先行,但是政策有灵活性,尤其在具体使用时,就会出现政策可‘软’可‘硬’、可‘长’可‘短’,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政策也会出现前后不一,比如在城镇化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政策的灵活性则导致拆迁难甚至暴利拆迁、暴力抗法等问题。”

在研究党建问题多年的张希贤看来,从“政策先行”到“立法先行”,这是中共执政方式的一个重大进步,有利于解决今后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

全会《决定》亦进一步明确,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无疑,这些问题导向都很具针对性,但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当下,这些新规能否真正落地生效,还有待观察。”汪玉凯说。(记者 马学玲)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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