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略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十大要义”

领略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十大要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开辟了治国理政的新境界。笔者通过学习领会到,其中主要有“十大要义”:

要义一:“党的领导”是保证。决定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说, “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要义二:“人民主体”是根本。决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 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依法治国的根本。

要义三:“中国实际”是依据。决定提出,“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 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依法治国,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走自己的路,我们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要义四:“依宪治国”是前提。决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宪法是总章程,是母法,具有统领驾驭作用,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前提,任何子法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违背宪法精神。

要义五:“法治政府”是目标。决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建设法治政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人民的期待。

要义六:“公正司法”是抓手。决定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调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公正出公信力,以公正促公信,是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抓手。

要义七:“阳光司法”是手段。决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要义八:“社会氛围”是基础。决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治国要走群众路线,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要义九:“队伍建设”是关键。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依法治国“队伍建设”是关键。

要义十:“党内法规”是依据。决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 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毋庸置疑,党内法规是我党依据执政的重要依据。

《决定》还强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等等,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我们都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