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查处假种子案

【案例】查处假种子案"疲软"缘于执法"缺钙"(5)

【启示与思考】

有关“假种子”新闻从来就没有断过。近如前年的全球最大种子公司杜邦先锋在吉林和黑龙江销售假种子坑农,害得农民血本无归;远如10年前的江苏优秀专利稻种涉嫌造假,致使种植户损失过2亿。不断出现的假种子事件,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更伤及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巨大。

作为种子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农业部门,对种子市场负有重要的监管责任。尤其对自己的下属公司,更应严格监管,率先垂范。知假售假,知法犯法,几同监守自盗。如此在其位不谋其政,已属典型的不作为,难逃渎职之嫌。

事实上,对于售卖假种子行为,涉及到工商、公安、农业等多个监管部门。如果说农业部门因为没有执法权而束手无策,多少有些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在记者举报之后,却姗姗来迟,且以查处“无能为力”为由,如此推诿唐赛,就很耐人寻味。售假者猖獗到无所顾忌,这其中或许是抓准了监管婆婆太多、多头管理都不管的软肋,但问题是,作为公众眼里的强势部门,为什么在某些时候霸气十足,此时却唯唯诺诺装出一副可怜相?行、实判若霄壤,并最终选择集体失声,其背后恐怕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存在利益输送关系。利益均沾之下必结成利益同盟,监管岂能不呼呼大睡?

而在法不责众的思维下,可能的结局是,本都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都成功地逃脱了责任追究,即便是自罚三杯甚或各领五十大板,至少为利益输送者及其背后的“大树”背了书。可见,所谓的商家“不配合”,不过是欲盖弥彰的谎言罢了!而把一把锁的威力看做比法律的威力还大,更是令权力蒙羞,让百姓心寒,使法律效应大打折扣。

有市场的地方监管就该时刻在场。“假种子”坑农害农,老鼠公然戏猫,扇了当地监管部门一记响亮的耳光。同时,更给我们提了个醒:当权力自动放弃自身责任,就必须有惩戒机制跟进,否则很难撕裂“扯谎张口就来”的虚妄。而对于行业、部门可能输送或缔结的利益同盟体,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击破。仅仅收缴假种子,堵不上市场监管缺位、失控的局面。

种子质量关乎农业丰歉、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稳定,这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大事。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这起假种子案件,一方面要对制售假劣种子违法分子严加打击,震摄犯罪,切实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子”;另一方面也要对假种子的“保护伞”一查到底,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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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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