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副司长家藏2亿 没有监督的权力傻子才不贪(4)

【案例】副司长家藏2亿 没有监督的权力傻子才不贪(4)

副司长为何能“钓”来2亿现金

大官大腐是一种“客观”现象,因为官大,权力自然就大,权钱交易的“含金量”自然就水涨船高。可是,现实生活中,小官巨腐又以“非著名”贪官的形象不断挑战舆论的敏感神经。但无论怎么猜测,一名副司长能贪多少现金,纵使你发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发散”思维,也许你都不会想到一名副司长能有上亿元的贪腐“营业额”。

一名副司长,为何能“钓”来2亿元现金呢?不为别的,就因为“煤炭司”的这个含金量十足的“金字”招牌在发挥作用。众所周知,从能源总量来看,我国是一个能源大国,但从人均占有量来看,我国又是一个能源小国。煤炭行业其实就是能源的一个缩影。物以稀为贵,特别是前几年煤炭价格节节攀升、如日中天时,仅山西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煤炭亿万富翁,尤以某煤炭富翁据说以7000万元嫁女而名噪一时。

正是由于经营煤炭行业能够快速致富,所以,这些煤老板吃水不忘“挖井人”,总是想千方设百计地向主宰他们命运的实权部门“投桃报李”。由于送钱的“主动”和“迫切”,甚至蜂拥而上,所以,对于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来说,受贿随时都在享受着“愿者上钩”的快感。在这种官场生态下,受贿达2亿元现金,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杜绝煤炭领域的贪腐行为,首先需要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够调节的,政府就应放手让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去发挥作用。政府管得过宽、过死,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更使得主管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权力过大、权力集中,必然导致腐败。

其次,应坚持做到领导干部定期和不定期轮岗交流,避免官商勾结,从而避免权钱交易。

最后监管措施要得力。监督要杜绝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三太”现象。要把上下级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形成合力,让领导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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