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是执政方式的升级(3)

法治中国是执政方式的升级(3)

清华大学教授林来梵:依法治国本质是约束公权力

摘要:法治建设首先要强调依宪治国,用宪法来约束公共权力。但宪法并不直接去约束公共权力,而是通过宪法约束其他法律法规,将宪法作为其他法律法规评价的标准和依据,对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合宪性审查。

法治建设要先自上而下推进

齐鲁晚报:习总书记说,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林来梵:我们已经进入后立法时代。2011年就宣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完成,但是这个法律体系里面主体部分是什么,法律不多,法规设立的多,法律就两百多部,行政法规八千多部,地方性法规可能更多,有人说两万多,有人说三万多,政府规章,那就数不胜数了,国务院的部委规章,还有地方政府规章,这个量更大。

但地方性法规还有政府规章都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往往体现了部门利益、地方主义的倾向,急需清理或者修订,有些条款还是违犯上位法的,有的甚至可能违犯宪法。

法律不管用就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上访、闹访。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往往还是公权力侵权,更可怕的是,有些不是公权力非法的侵权,而是合法的侵权,所以法律法规本身是有大量问题的,需要修改。

齐鲁晚报:最近一年,司法领域出现不少新变化,比如司法公开、废除劳教等,让人们对中国司法、法治的未来抱有很大信心,但如何塑造法律的信仰,让普通民众相信法,遇到事情首先想到运用法?

林来梵:我觉得当前最应该做的,是从上到下,不断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在此过程中,人们得到对法律的一些好的体验,就像习总书记说的,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这样人们会渐渐相信法律,民众的法律意识也慢慢得到培育。

这样,自上而下的推动与自下而上的发展能对接起来,也能确保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但这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浙江省在建设“法治浙江”时就认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这次全会非常重要,估计框架性的内容比较多,但在之后,我们对法治建设一定不能松懈。

深度记者 刘帅 寇润涛 实习生 周一 邵鲁文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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