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寻求新的投融资计划
新京报:新的投融资计划目前有没有进展?
陈少强:现在有几个方案,一个是国务院正在大力推进的PPP(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国家希望通过这种模式缓解地方政府压力,实现公共资本和民营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这个方式的风险在于,项目的周期一般较长,从而风险较高,民营资本可能不太愿意进来。像日本,PPP的投资仅占全部投资的1%。因此,有可能会出现政府一厢情愿的情况。
新京报:民营资本为什么不愿意进来?
陈少强: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如何能够真正把市场机制建立起来。如果市场机制不建立,社会民营资本是不愿意大量投资的。
新京报:这里的市场机制是怎么表现的?
陈少强:这里所说的市场机制不是说没有投资主体,而是缺少一个怎么能够有效地规范、保护各方权利的法制框架。
譬如,基础设施以后要逐步对外开放,周期这么长,外资进来后最起码要保证不亏本的问题。但是,万一地方政府违约怎么办?投资者的权益如何保护?我们现在还没有投资者救济制度,没有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谁敢进来投资?
PPP的合同在事前就已拟定好,不会改变。但随着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市场的波动以及企业本身资金链条的波动,谁来为风险承担责任?还有,地方政府领导更换后,项目投资运营会不会受到影响?目前的情况就是,在一些地方政府换领导后,项目投资和运营出现很大的风险,企业投资面临尴尬的局面。
因此,PPP模式的广泛应用和推广,要基于两个前提:法制和信用,这两者互为因果。
新京报:PPP受阻后,你认为有什么新的模式?
陈少强:我个人认为,我国可以通过金融或基金方式启动投融资计划。
有两种方式:第一是政府建立各种发展基金,比如产业导向基金,主要指向工业,还有农业产业基金等。这种模式就是政府拿一笔钱,和民营企业共同投资,当然不仅仅是像PPP模式那样主要解决基础设施问题,而是扩大范围,包括一些有市场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像材料、生物等。政府和企业一起来做。待发展到一定程度,政府逐步退出。这样政府可以起到扶产业上路的作用,但政府对产业的带动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而不是直接给补贴。
第二种方式就是政府和金融部门合作。它和以前融资平台的区别在于,以前的融资平台就是政府跟国开行等机构按照商业化的运作方式进行。
新的投融资计划为,政府注册一个资本,银行也来做,但给予一个相对低的利率和价格。投资项目可以包括保障房,也可以包括政府公益基础设施的改造。这种方式可以防止以前融资平台不切实际的担保和以后过高的支付成本,而且可以吸收资本进来,还可以借助资本的撬动作用,通过发行债券来发挥杠杆效应。
但也要防止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和金融机构一起形成金融寡头,导致过量投资,以及产生新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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