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有必要普及法治思维

依法治国有必要普及法治思维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出“法治中国”的新蓝图,说明法律不再是单纯的解决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手段,而是成为组织和改革社会的重要工具。“法治中国”就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组织和调控,要做到社会公平公正,在基本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遵守,杜绝特权的介入,鼓励学法、遵法、守法,严厉惩处和打击违法行为。

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就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要在全社会普及法治思维,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体人民头脑中,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和习惯,法治才能不断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要求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控和处理,最终实现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要走的路还很长,要做的工作还很多,目前急需解决的就是普及法治思维、培育法治信仰。

普及法治思维、培育法治信仰,关键是要转变人的思想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信访不信法”,习惯于找门路、托关系、请客送礼,个中原因就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扭转这种现象,消除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人治观念,关键要靠领导干部。只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同法治、信仰法治,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要坚持把全民普及法治思维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让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会,让每个人随时随地都接受法治教育,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只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的种子就一定会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法治信仰必将蔚然成风。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打造纪律严明的执政党,是保证党坚强领导的根本所在,也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纪律要靠法规保障,必须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贪污、贿赂、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现象的频繁出现,显然使人们直接加深了“无官不贪,官商勾结”的直观印象,少数人的一些行为违背了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制度规定,他们傲慢的违法行为刺痛了社会和人们的神经,进而击穿了广大社会群体的不满和抗议,导致了仇官仇富心态的产生;另一方面,制度决不能留“灰色地带”,那些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法规,往往让一些党员有可乘之机,从而滋生出贪污腐败。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正确、全面、有效地引导党员的行为。引导不是约束,而是培养,要通过培养党员对党内法规的忠诚,培养其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守法,从而带动全民守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出“法治中国”的新蓝图,说明法律不再是单纯的解决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手段,而是成为组织和改革社会的重要工具。“法治中国”就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组织和调控,要做到社会公平公正,在基本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遵守,杜绝特权的介入,鼓励学法、遵法、守法,严厉惩处和打击违法行为。最终,使人人知法,懂法,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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