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

辽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

摘要:正确处理协商民主与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这些论述,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指明了方向。

深刻认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人民的民主权利,不仅限于阶段性的投票选举,还更多表现为经常性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和表达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正是适应了这一根本目标,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集中展现。

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是社会结构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格局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等的深刻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多样、多变,利益博弈已成常态,利益诉求上升为公共需求。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已经成为我国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面临的迫切任务。通过实行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可以使各种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各种意见得到充分交流,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整合社会力量和政治资源,形成国家发展的巨大合力。

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是在政治领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重大问题同人民群众协商,既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科学方法,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又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人民主体地位。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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