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院长肖扬:依宪治国解决人治与法治争论(2)

最高法原院长肖扬:依宪治国解决人治与法治争论(2)

摘要:11月6日,深圳,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在首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上作主旨演讲,他说,自2008年3月其退休以来,这样的场合发表这样的演讲尚属首次。

我在2008年3月份卸任以后,几乎就没有在这样的场合讲过话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实使我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兴奋,掩饰不住自己对法治的真情,毅然决定接受这次论坛的邀请,前来参加“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讲一点自己学习中共四中全会的感想,并且乐意在这个地方与各位共同分享“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以及其他领域的真知灼见。

我讲四点:

第一,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在认识上理清法治的思路,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这在认识上理清了社会上各种混乱的思潮,从根本上解决人治与法治的争论,消除权大还是法大的疑惑。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特殊贡献在于深化和提升了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是法治理论上的一次新的突破,也是法治理念上的一次新的转型,鼓励全党和全国人民在困难中探索,在争议中觉醒,在实践中前行,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十八大以来强调依宪而治,依法治国的内容显得更加丰富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的要求,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提出了“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就清楚地表明了“依宪而治、法治中国”的内容更加丰富了,内涵更加广泛了,不仅要注重制度建设,而且要注重文化建设,走出一条古为今用、外为中用,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的道路。

十八大以来强调依宪而治,使依法治国的地位更加突出,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和法治中国,已经成为“中国梦”宏伟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加快推进司法改革,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宪法和法律为全国人民一体遵行,总之要使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大国成为法制强国,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强调依宪治国就要实现依法治国水平的提高,十八大以来强调依宪而治,就要更加自觉地落实执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十分重视和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实践证明是非常正确的,也是完全符合实际的,而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对法治方针做了新的概括,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十六字方针。这是很大的丰富和发展,“法”的含义包括了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包括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通过的法规,包括地方人大和政府各部门通过的规章。此外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等。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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