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院长肖扬:依宪治国解决人治与法治争论(4)

最高法原院长肖扬:依宪治国解决人治与法治争论(4)

摘要:11月6日,深圳,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在首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上作主旨演讲,他说,自2008年3月其退休以来,这样的场合发表这样的演讲尚属首次。

第四,强调依宪治国应当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是两法得以善治的最终保障,科学立法的成果将由司法得到落实和维护,全民修法的习惯养成也会经由司法得到指引和强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制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的作用。”确保公正司法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好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之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启动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修正工作,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保障护行。

四中全会对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查权做了制度化的设计:

1.强调了党、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给予党级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求健全行政机关依法的出庭因素,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建设制度有利于解决长期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查权的困扰因素。

为此,在制度上保障司法权威的确立,提高司法公信力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面对发展的良好契机,司法系统就应当进一步地解放思想,及时建立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既不能违反司法规律,也不能贻误改革的时机,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啃一啃改革的硬骨头,去趟改革的深水区,要贯彻四中全会的精神,从思想理念到制度保障两个方面确保宪法原则的落实,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各位朋友,作为一名在公安、检查、法院和司法行政工作几十年的法律老人,我有幸亲历共和国法治发展的许多重要的时刻,历史告诉我们,法治的发展虽无坦途可走,但也是势不可挡。我相信社会主义找到了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就找到了治国理政的最佳方案。只有我们坚持行走在法治的大道上,就能够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的进步。我也充分相信,我们党有胆识有魄力、有能力,依靠广大民众的聪明才智,解决好中国的问题,真正实现中华之崛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中国梦”。

朋友们,法治发展的新时期、新时刻已经到来了,让我们拿出改革的锐气、实干的勇气,共迎法治的春天!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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