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 (4)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 (4)

一是实现社会保障与财税体制的配合协调。国外实践侧重于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并加强基金监管。如英国、加拿大等政府承担型的社会保险模式中各项社会保险收支纳入政府总预算内管理,全面反映收支状况。征收的社会保险税(费)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完全纳入政府总预算,所有社会保险资金均从国家财政收入中来,并由国家全力承担。法国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议会做出重大决定,比如审核年度预算、批准调整费率及建立新的补充基金会等;政府确定各项费率和补贴金额,并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当前,我国应该以预算为抓手,以监管为手段,明确财政与社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既要建立财政的稳定投入机制,又注重社保的理性健康运行。

二是实现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的配合协调。虽然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但究其本质,都注重发挥社会保障对收入分配的作用。如:美国实行减税政策降低贫富差距;德国通过调整工资措施规避通胀;瑞典作为高水平社会保障国家的代表,收入初次分配由市场实现,再次分配强调社会保障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注重促进就业。对我国而言,应着力于建立合理的税收体系,建立工资与物价挂钩的机制、通过社会保障调节二次分配。

三是社会保障与人口政策的配合协调。社会保障的替代率决定其政策的可持续性和效益性,主要通过一个国家的人口政策加以调节。国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缓解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带来的压力:政府制定相应法规、方针和政策,着力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老年事业;改革与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适度延长退休年龄。这些政策可为我国提供借鉴。

四是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的配合协调。社会保障的目的之一在于推动社会就业秩序有序,提高就业者的劳动保障和就业权益,增强就业者的劳动技能。这些在国外实践中均得到验证,很多国家都着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援助和组织引导,着力促进重点人群就业,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水平。针对我国的现实情况,当前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体系;完善失地农民再就业政策;强化工会作用,保障农民工权益。

五是社会保障与医疗体制的配合协调。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医疗体制各有特色,如:英国的全民福利型医疗体制;美国完全市场化的医疗体制模式;德国福利性联合市场化;日本、加拿大、瑞典、法国实行的医疗服务社会化,医疗费用国家化等。各种模式虽差别较大,但都较为有效地实现了保障健康与医疗费用保持在可接受范围。

针对我国的实际,实现社会保障与医疗体制的配合协调,要继续推进医院的管办分离、建立公立医院与私营医院的公平竞争机制,建立科学的首诊制和转诊制、探索科学的医疗费用支付机制;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整合;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

(作者: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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