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绘就法治政府新图景:扎密编实权力制度藩篱

四中全会绘就法治政府新图景:扎密编实权力制度藩篱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国新办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四中全会《决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勾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确定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施工图,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人民群众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在介绍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关情况时表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标准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标准,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袁曙宏具体从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多个方面,归纳了《决定》中相关重要表述。

袁曙宏分析认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同时还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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