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现实版“子欲养亲已逝”叩问空巢之痛(4)

【案例】现实版“子欲养亲已逝”叩问空巢之痛(4)

空巢老人“孤独死”虽非发生在自己家中老人身上,“孤独死”却很可能是今后我们每个人“死法”的提前预演。1970年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73年明确了“晚、稀、少”的方针,1982年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直接或问接地影响人口增长率的变化,进而影响家庭规模的大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我国人口出生率出现大幅下降,家庭结构逐渐形成“42-1”、“4 2 2”甚至“842-1”的“倒金字塔”形状。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使得家庭养老压力加大,在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的照料资源明显减少已成事实的当下,未来不久之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孤独死”的老人。“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汪峰那首《春天里》中的经典歌词,有可能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原型”。

面对这个即将来临的老龄社会,我们要未雨绸缪,早做准备,还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整天除了忙于工作和各种应酬之外,到底给了父母多少关心?除此之外,该如何聚焦“孤独死”之痛,尽己所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或拿出行动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让我们的“夕阳”,至少不那么忧伤绝望?

“空巢老人意外离世”非一人之过

对于这样的悲剧,我们除了扼腕叹息,更要严肃地去解决养老问题。《常回家看看》不只是一首歌,应该是儿女时刻的牵挂。而老人也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出门一把锁,回来一盏灯”,城市中面临这样孤独境况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中可以了解到,自2001年起,我国已正式进入到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以上。由此可见,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而如何使这一群体“老有所依”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明确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模式,但由于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正面临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有待完善、护理服务亟需发展的困境。

也因此,考虑如何巩固家庭养老同时夯实社会基础、发展社会服务以及强化政府职能,就成为当下的当思之题。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医疗保障和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把老年人都集中起来供养,无论从土地资源,经济人力资源上看都是不现实的,即使是发达国家,也在提倡家庭、子女要为老年人提供亲情慰藉。因此,子女对分而不离的独居老人,平时要常常看望,并经常和老人进行思想交流,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有利于缓解代际矛盾,增进思想感情,增进代际和谐。

但与此同时,面对现实中家庭养老环节缺失导致的种种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要遵循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老年公寓等,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一视同仁,实现养老机构投资与经营主体多元化。

而在完善政府职能方面,还应继续健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大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特别要关注高龄老人家庭和低收入老人家庭,并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买服务”等形式帮助“空巢老人”,如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对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注“空巢老人”,就是关注我们的明天。构建养老服务体系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样方能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爱,才能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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