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当地有关部门充当“内鬼”。安阳县钢铁公司给各部门发的文件中十分明确的说“接市环保局内部通报,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暗访组已到达安阳”。虽后来企业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否认,说是企业为了引起下属部门的重视故意这样写的。但这位负责表示,提前得到相关检查组的行程、车牌号,这是惯例。这就说明肯定是接到了上面的通知。而且每次这样的“暗访”接到这样的通知是惯例。这就存在这样的可能,环保部暗访组到河南省暗访,可能向河南有关部门打了招呼,把车辆等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做了备案。或者说,公安等部门从环保部相关人员住宿登记等信息中发现了他们的行踪。得到信息后,一级一级地进行了“内部通知”和部署,对“暗访”进行了防范。
另外,环保部和省市机关里有“内鬼”。安阳钢铁集团这样的重污染企业,经常与环保部门打交道,肯定在部、厅里有一些熟人。企业又不是“特务”机关,很难想象,在没有内部人员通风报信的情况下,企业怎么能如此精确地自行搜集到中央环保主管部门的信息,居然能够知道暗访的具体行程,还掌握了暗访组的所有行踪、车牌号,这一切听起来实在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试想,要靠企业自己搜寻这些信息显然是十分困难的,但如果有“内鬼”,要搞到这些信息,那是易如反掌。
实践告诉我们,“暗访”是环保部门查处污染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不打招呼的“暗访”,才能使环保部门占据有利地势,使污染企业偷排原形毕露。但环保部“暗访”过程中,到处有“内鬼”,处处走漏风声,显然这样的“暗访”不能反映各地大气污染的真实情况,不仅不能取到“暗访”的效果,反而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助长一些企业的嚣张气焰。因此,有关部门要彻底查一查这次“暗访”是如何走漏风声的,是谁走漏风声的?捉出其中的“内鬼”,追究走漏风声的有关责任人,才能使“暗访“不再变为”明察“,从而达到治理污染、整治污染的真正目的。
【启示与思考】
时下,一些部门不太注重“平时”的基础性工作,却很擅长“迎检”之类的“评时”活动。在一些领导看来,只要把视察组接待好、服务好就“好”了,至于工作到没到位,任务落没落实,也就无所谓了。而现在的很多视察,多以“明察”为主,而且视察未动,“招呼”先行,诸如视察组什么时候到,到哪些地方去,视察些什么,要抓紧准备、迎接视察等等。于是,被视察对象闻风而动,层层安排,忙作一团。在经过精心准备后,将一切整理得妥妥帖帖、天衣无缝,视察组看到的是经过精心安排与装扮的场面,想看的看不到,想听的听不见,当然就很难了解到真相实情。这种做法,背离了视察的初衷,弱化了政协监督的力度,久而久之,委员对视察也越来越觉得索然无味,履职的积极性也会严重受挫。
其实,“暗访”并无什么神奇之处,但它体现了实事求是的作风,是对形式主义的有力回击。相对于“明察”,“暗访”的优点显而易见。“暗访”的保密性和随机性,使得被视察单位别无选择,很难“临时抱佛脚”,掩盖漏洞,藏匿污点,有利于政协委员了解实情,掌握监督的主动权。这样做,尽管被视察单位难免会露点丑,丢些面子,但只要知耻后勇,变压力为动力,最终受益的还是绝大多数老百姓。建议在“明察”不灵的时候,不妨走走“暗访”的路子,让政协委员多到老百姓中走走,多到最基层看看,多到一线调研。视察者离“真实”近了,被视察者的大话、水分就少了。真如此,将有百益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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