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别让“拎重估红包”成贪腐“绝活”(2)

【案例】别让“拎重估红包”成贪腐“绝活”(2)

审批财政资金20%50%“好处费”

危金峰伙同不法商人对财政资金进行肆意瓜分,并且按照拨付的款项收取20%至50%不等的“好处费”。他大肆敛财的高峰期是在担任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处长至财政厅副厅长期间。这一时期,危金峰手握财政资金审批大权,财政项目资金成为其手中的“唐僧肉”。

危金峰帮助某建材公司获得财政扶持资金共900多万元,居然向该公司老板索要“好处费”300多万元,索贿受贿胆气之壮令人咋舌。2008年,危金峰帮助某工业电器公司获得扶持资金100万元,事后,危以去新疆为由向该公司索要了50万元。

危金峰与企业老板合谋瓜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必须申报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加上当地财政部门意见,才能上报省财政厅审批。

于是,危金峰伙同有关市、县财政系统和受惠企业上下勾结,以虚假材料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打造”了一条以财政资金审批权为核心的腐败链条———有关市、县财政局人员帮助企业向省财政厅提交申报材料,经由掌握审批权的危金峰帮助并顺利获得财政资金。市县财政局人员从企业收受“好处费”,再从中拿出部分送给危金峰。

正是通过这种“上下勾结”共同作案,某电子厂等三家企业通过某市财政局副局长陈某申报项目,共获取省级财政资金510万元,这三家企业送给陈某好处费93万元,陈某则从中拿出数十万元以现金或高档礼物形式送给危金峰。

特点

家族式腐败令人惊妻子“操盘”岳母接赃

在危金峰腐败案中,家族式腐败是一个显著特点。

危的妻子、岳母、兄弟、妻妹等近亲属全部涉案,打造了一个以危金峰为轴心,以其妻为“操盘手”,以不法商人为对象,以其岳母、哥哥等为赃款接收者的腐败“网络”。

比如,危金峰向某建材公司老板陈某某索要3笔“好处费”,第一笔60万元现金是其妻子到约定地点与陈某某见面取钱;第二笔现金60万元是其妻妹的前夫到约定地点与陈某某交接;第三笔200万元现金因数额巨大,危金峰委托另一个妻妹假借出租铺位名义,收受陈某某以公司名义转入的款项。

危金峰贪腐案整个家族起到了推波助澜、出谋划策的作用,其妻更是“操盘指挥”、“亲力亲为”。某公司送的30万股原始股,危金峰妻子以自己母亲名义收受,并亲自经手办理。为了方便收赃、转赃,其妻甚至把身边的朋友当作丈夫受贿或转移财产掩人耳目的一个工具,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开户存钱,再通过其他方式转移赃款。到后来为了消除犯罪痕迹,其妻编造各种谎言,骗取开户人到银行销户。

听闻纪委摸排调查的风声,危金峰整个家族忙于销毁证据,伪造相关收据,进行串供,同时威胁相关涉案人员不要乱说话,否则对其不利。其妻还利用自己的公职身份和人脉关系,四处为丈夫刺探“情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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