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先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是长期的,不能太天真(2)

逄先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是长期的,不能太天真(2)

有一些混乱的观念,应当予以澄清。举几个例子。

(1)把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同“阶级斗争为纲”混淆起来。现在,谁讲阶级斗争、阶级分析,就给你扣上“阶级斗争为纲”的帽子。这个问题要澄清。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这是上了党章的,写进了第二个《历史决议》的。从邓小平同志到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也一直是这样讲的。阶级斗争,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必将长期存在。这是客观事实,不是哪个人主观想出来的。害怕讲阶级斗争的人,有一些可能是因为过去受过不公正待遇、受到过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冲击。但有一些人,恰恰自己就是搞阶级斗争的。他天天在那里搞阶级斗争,却不许别人讲阶级斗争。承认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同“阶级斗争为纲”是有原则区别的。“阶级斗争为纲”是把阶级斗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相对立;而且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绝对化,把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也当作是阶级斗争。这是完全错误的,应当批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同时又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将长期存在阶级斗争,这样的认识和提法才是全面的。

(2)把人民民主专政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任何国家都是实行专政的。问题在于谁专谁的政。是少数人专多数人的政,还是多数人专少数人的政,性质是不同的。美国不实行专政吗?对于占领华尔街、反对金融寡头的广大穷人,它毫无顾忌地动用武力进行清场。这就是专政。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内部实行广泛的民主,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是保障国泰民安不可缺少的武器。所以说,人民民主专政并不亏理,要理直气壮地讲。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的国体。依法治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要求,它为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提供法律保障。人民的民主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敌对分子,依法给以制裁。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3)把真左和假左(即带引号的左、极左)混淆起来。现在是左、“左”不分。左派,在一些人那里成为贬义词,受到压制和攻击。谁讲马克思主义,讲革命传统,就说你“左”,让你抬不起头来。“文化大革命”中是宁“左”勿右,改革开放以后,又出现了一种宁右勿左的倾向。连人民民主专政都被人当成是“左”的东西。谁对错误的言论进行批评,谁就被扣上搞“文革大批判”的帽子,遭到围攻。

(4)把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不争论”扩大化、绝对化,歪曲了邓小平的思想。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不争论”,是针对具体问题而说的。在大是大非面前,他非常坚定,一点也不含糊。他说,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邓小平同志旗帜鲜明地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有人大讲“不争论”,实际上是捆住马克思主义者的手脚,让右的错误言论大行其道。还有一个所谓“不炒热”的问题。这要看什么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有些问题可以这样做,有些问题就不能这样做。比如对党和党的领袖进行造谣诬蔑的,就要澄清,不能怕“炒热”而置之不理。人家早就把谣言炒热了。谣言不胫而走,搞得沸沸扬扬,以讹传讹,信谣的人越来越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就不能以怕“炒热”而束缚了自己,就要理直气壮地拿事实进行辟谣。凡是这样做了的,都收到好的效果,谣言销声匿迹。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