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三部曲”蹄疾步稳(2)

政府改革“三部曲”蹄疾步稳(2)

握好法治保障“兜底牌”,建设法治政府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政府改革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但是权力在运行过程中总会受行使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必须有一种刚性的约束来加以保障。为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其用意就在于让法治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推动力、压仓石、风向标,用法治为政府改革保驾护航。全会明确了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法外设定权力,这就用法律为政府权力画地为牢,用法治保障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打造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全会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有利于减轻权力行使的人格化色彩,增强权力使用透明化、科学化、责任化,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此外,全会还对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等做出了详细规定,由内而外,全方位多角度对权力行使做出了法律约束,致力于打造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政府改革,以简政放权开局,亮明了改革的决心和态度;以“三个清单”推进,厘清了政府市场边界;以法治建设兜底,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三部曲”出实招谋实效,在相当程度上,让公权力行使者回归了理性,让市场恢复了活力,让企业看到了希望。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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