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王勇: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摘要:依法治国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这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活动均要依据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它奠定了新中国的法治基础,揭开了新中国的法治之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其中,《决定》强调了尊重与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性。实质上,依法治国首推的就是要尊重与维护宪法权威。

60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曲折前进。伴随着改革开放,伴随着执政党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伴随着1999年3月宪法修正案中增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依法治国在宪法中规定,不仅意味着从根本法上确定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意味着人民对依法治国价值认识的提高,依法治国实质是坚持依宪治国,所以,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权威。

依法治国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这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活动均要依据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这些要求正是符合宪法精神的。宪法精神是宪法的灵魂,它主张民主、人权、平等,主张通过法治控制公权力,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依法治国要求法律至上,而法律至上的核心是宪法至上。法律至上意味着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效力或与法律相冲突,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要尊重和遵守法律。宪法的重要功能之一是保障法律的统一性,防止法律间的冲突,保障法律符合宪法的原则与精神,不得违宪。所以,法律是要符合宪法要求的,法律至上的核心是宪法至上。

宪法是国家、社会与公民生活的根本规范,是人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共识,是社会共同体基本价值的体现, 具有正当性,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所以,我们要注意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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