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分配问题再认识”研讨会侧记

中国社会的贫富急剧分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且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我们必须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回避矛盾。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形式是分配形式的决定因素。脱离基本的生产关系讨论分配问题和分配改革,不可能抓到问题的根本。在今天,这一基本原理并没有过时。  

2014年10月9日,《经济导刊》编辑部举办“中国分配问题再认识”研讨会。来自人民大学、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人事社会保障部、中国黄金集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我国当前分配问题的现状、原因和解决途径,发表了意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贫富急剧分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且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中共十六大之后中央提出“五统筹”,开始采取多项措施,缓解分配差距问题。理论界的讨论,将分配不公的原因多归结于政府越位、腐败、国企“垄断”以及城乡和区域差距等,回避社会“阶层”分化这一根本问题,以及主张用“进一步市场化”来解决分配问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目前主要集中在调整国有部门的收入方面。

法国经济学家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通过历史资料的整理得出鲜明结论:在资本主义市场制度下,资本收益增长快于劳动收入增长是客观趋势,不存在所谓“倒U型曲线”。一石激起千层浪,它激发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知,触动他们正视当代社会出现的问题,关怀广大人民的利益。

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回避矛盾。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形式是分配形式的决定因素。脱离基本的生产关系讨论分配问题和分配改革,不可能抓到问题的根本。在今天,这一基本原理并没有过时。

以下是到会专家意见的概括整理。

中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改革开放前,在普遍公有制条件下,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平均化程度很高,形象地说,当时的收入水平是城乡两大“平台”。1981至1987年,我国基尼系数不超过0.3。改革初期引进竞争机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公有制企业中打破平均主义和铁饭碗。激发人们获利的积极性,拉开收入差距。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财产占有和收入分配的差距急剧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基尼系数为0.47。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从长期看趋于下降。

十六大以来,中央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方面,有了明显变化。一是从之前的效率优先,转为兼顾效率和公平、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注重公平。二是明确“两个比重”:提高个人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强调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在操作层面形成了“提低调高扩中”、取缔非法收入的分配改革思路。但实际上,十年以来“两个比重”在继续降低;国家提高了低保和最低工资标准,但效果不显著。初次分配的情况更不乐观。对资源的私人占有不断扩展(如地产),资本势力不断扩展。会上有专家认为,近十年来的收入分配改革未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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