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认真贯彻实施新安法 开创依法治安新局面

浙江:认真贯彻实施新安法 开创依法治安新局面

摘要:新安法提出了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其中也体现了不少浙江元素。浙江既要贯彻落实好新安法,又要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继续探索前进,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十二年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变化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部曾经开创了安全生产时代的法律,其许多内容已经适应不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2014年8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揭开了依法治安的新篇章。新安法的出台顺应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为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新安法提出了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其中也体现了不少浙江元素。浙江既要贯彻落实好新安法,又要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继续探索前进,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

推进安全发展

任何法律都是有灵魂的,新安法的灵魂就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新安法在总则第三条开宗明义地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这是贯穿整部新安法的核心理念,也是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新安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调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安全生产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人,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修法之根本。

新安法第一条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中,是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安全生产法既要促进经济发展,也要促进社会发展,才能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这一立法目的的改变,带动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工作机制、主要制度、法律责任的提升和发展。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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