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制度的法律价值及其实现

人民陪审制度的法律价值及其实现

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让普通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司法制度。虽然人民陪审制度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已经出现,但由于人们对于该制度价值的认识不深刻,相关立法不完善,这一制度的应有价值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基于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应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精神为指引,以陪审制度的司法民主价值、司法监督价值、司法独立与公开价值等得到全面实现为目标。

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人民陪审员是从普通民众中挑选出来的代表人民参与司法审判的人员。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体现群众的意志,彰显普通群众价值理念,代表群众参与社会纠纷的处理。其次,人民陪审制度为人民参与司法提供了平台,拓展了司法裁判的民主基础,丰富了司法裁判的民主内涵。再次,人民陪审制度赋予了人民参与裁判的权力,促进了民意融入司法裁判,搭建了司法与民意沟通的桥梁。为了进一步发挥司法民主功能,立法应当适当放宽人民陪审案件的限制条件,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可以陪审的范围;缩短人民陪审员的任期,限制陪审员连任,加快陪审员更换周期,防止陪审专业化、职业化现象的发生;降低陪审员准入标准,扩大陪审员的备选民众基数和范围,抑制陪审员过度精英化,确保人民陪审平民本质;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陪审案件质量,防止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现象发生。

人民陪审制度是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的有效手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权力的行使必须配置相应的监督机制,否则易滋生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导致司法不公。人民陪审员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判活动的人员。陪审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管理,参与司法裁判,并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人民陪审制度是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人民群众零距离监督司法的有效路径。司法权力的运行因群众的参与而受到制约,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制约和监督审判权力行使,可以对法官滥用裁判权力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与约束。人民陪审制度为群众监督司法提供了便利的途径。强化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监督功能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责、权、利,明确规定监督法院公正行使审判权是人民陪审员的法定职责。二是要拓展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要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道德准入标准,加强准入后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正义感、责任心,使陪审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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