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宪法日:依宪治国迈出崭新一步(3)

设立国家宪法日:依宪治国迈出崭新一步(3)

从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凸显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

宪法是现代国家的图腾,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国家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合法性建立在公民对宪法的普遍尊崇之上,它必须被信仰。许多实行法治的国家,都是通过各种宣传和仪式的方法培养国民对宪法的认同与忠诚,加强对宪法的敬仰和敬畏。

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每10年举办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已经成为惯例。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后,每年12月4日都会确定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这其中有6年的主题都与宪法直接相关。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党和国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政治理念,在我国法治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国家宪法日将抽象的法条凝练为生活习惯,将遵守宪法的意识沉淀为一种民族文化符号,将“人民主权”“人权保障”等宪法精神内化为公民日用而不知的心灵积累,从而真正将捍卫宪法尊严变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开展宪法日纪念活动,通过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使公民切实感受到宪法的价值,从而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通过开展活动,也有利于不断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可以想见,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必将使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成为一种新常态,使宪法成为国家的荣光和公民的福祉。

(作者系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副教授)

声音

建立国家宪法日,对于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向外界昭示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

12月4日原本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又以立法形式将这一天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正体现了四中全会提出的立法及时性。这样的决定符合我国国情,必将对推动和保障宪法的实施产生深远影响。

——著名立法专家刘克希

任何一个纪念日的设立,都需要内容支撑。只有365天都尊重了宪法,纪念日这一天才真正有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

虽然宪法宣誓制度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现在一些人缺乏宪法意识,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每年固定举办相关纪念活动,对全民宪法意识的培养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莫纪宏

设立宪法日,能够强化官员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步伐,敲响权为民所用,勿贪勿腐的警钟,从而实现法律对于公权力有效的制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杨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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