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

河南: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要把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与简政放权紧密结合起来

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和基础,统筹推进,打出组合拳,发挥整体效应。

一是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通过对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职权进行彻底清理,把一些部门仍然“藏着、掖着”的审批事项彻底清理出来。尤其是把那些没有法律依据、利用“红头文件”设立的具有审批性质的权力,包括各类年检、证照等都“扒拉”出来,能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能交给社会的交给社会,能下放的下放,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更大进展。

二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质量。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现在社会最关心的,还是那些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的政府权力,对政府部门行使职权问题反映最多的也主要集中在审批和执法领域。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权力清单时,要把清理和规范这两类行政权力放在首要位置,进行重点清理。同时,要组织各部门对保留的职权事项,特别是对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就业创业等方面有直接影响的权力事项,逐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应当简单明了,真正起到“办事指南”的作用。

三是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理清理顺权责关系。要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省、市、县、乡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重点,实现权责一致,同时,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能交给基层政府的权力,要放手交给基层。要强化部门责任。按照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责定位,合理确定各自的权责范围和职能重点。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批而不管的错误倾向。要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研究建立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用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工作,切实解决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的关系不顺、职责交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