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造福全体人民的基本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定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改革,共筑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重要标志之一是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定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

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诸多领域,其中社会保险覆盖面最广、筹资结构多元、与全体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因而是这个体系的核心制度安排。目前法定的社会保险有5项,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要覆盖全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主要覆盖职业群体。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重点是“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日益增长,诉求呈多样化。当前,群众对社会保障最直接、最现实、最急迫的期盼主要是4条:一是人人享有,二是水平提高,三是公平合理,四是安全可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

一、加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覆盖全民,人人享有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自新中国建立之初始建,已经有了60多年的历史,制度覆盖范围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偏到全的演进过程。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险主要适用于公营单位职工;改革开放以来,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党的十六大确定了统筹城乡的目标后,陆续建立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和发展,覆盖人群迅速扩大。到2013年底,医疗保险覆盖了城乡13亿以上人口,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8.2亿人。其他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也都大幅增长。我国已经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用十几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的路,这一巨大成就,振奋人心,举世公认。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在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上还有欠缺和不足。如养老保险,还有近2亿人未纳入覆盖范围,大部分是就业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再如医疗保险,虽然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但由于管理体制分割,也有一部分在城乡之间是重复参保的,即仍有几千万人游离在制度之外。为解决这些问题,及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需从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第一,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尽快实现对所有群体的全覆盖。养老保险在2017年要达到9亿人,2020年达到覆盖率95%以上;医疗保险要通过参保识别,剔除重复参保的水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进城农民工,引导他们尽可能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社保。第二,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制度覆盖。适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5000多万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制度。通过健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解决部分人群游离在社保制度之外的问题。同时,针对家政服务业、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就业形态兴起,研究适应这些从业者特点的参社政策。第三,强化激励引导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享等激励机制,引导将“自愿参保”转向早参保、多缴费、持续参保,提升群众的自我保障和社会互济意识,维护其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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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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