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新任务
当前,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领导干部面临新的挑战:
治理能力的挑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管理将变为治理,管理方式由单一变多元,政府、市场、社会等多重力量对公共事务共同治理,这就要求政府从“为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如何发挥政府引导协调联动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这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是新课题。
政府职能转变的挑战。一方面是放权,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是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一加一减”,过去有些熟悉的工作方法方式不能用了,新的工作方法还没学会,这对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能力是一种挑战。
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的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强调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这对领导干部是全新的工作内容。
面对这些挑战,党校应当有所作为,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充完善教学和科研布局,使其更加契合党校教育对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要求。
第一,要加强学习。当前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理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做好培训准备。第二,未雨绸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着眼长远,及早考虑,从基础层面推进学科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构建党校学科新优势。第三,注重针对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置有针对性的专题课,要结合干部成长规律研究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党性和作风状况,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第四,发挥思想库作用。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深入研究,努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建议。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极为宏大的系统工程。党校在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方面承担着特殊历史使命和责任,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发挥自身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分别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教育长)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