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应注重制度层面改革

经济“新常态”下应注重制度层面改革

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一个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不仅就明年的经济工作做出了部署,更重要的是阐述了我国经济“新常态”的九个主要特征,以及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必须坚持的“八个注重”。可以这么说,本次会议不仅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理顺了思路,也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经济工作指明了原则和方向。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相应的,经济社会的形态与特点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宏观经济政策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当前经济的新特点和未来可能发展的趋势做出科学合理的指引和疏导。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必然表现出“常态常新”的经济新格局,需要解决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但“治大国若烹小鲜”,如果能够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各种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那么就能牵住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很显然,经济领域一些制度性的缺陷和漏洞恐怕是发展中最尖锐、最棘手的主要矛盾。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必须将制度层面的改革作为各项改革事业的重中之重来抓。

客观地说,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逐步走出了计划经济的阴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但对旧制度 “路径依赖”带来的弊端并未彻底清除,许多新的制度又尚未建立健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缺陷就会给经济的顺利运行带来碰撞和摩擦。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矛盾会变得日益尖锐和复杂。经济“新常态”理论的提出,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力图通过新一轮的制度改革,重塑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新格局。所有权制度、土地制度、分配制度和户籍制度是当前我国经济制度中四项最重要的制度,因此,制度层面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所有制方面,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目前,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业已形成。如今,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贡献超过50%,GDP所占的比重超过60%,就业贡献超过80%。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在第二、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占比仅为1.4%,非公企业则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份额。当前尤其应该在国有经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尽量使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通过市场竞争体现出来。让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才能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主导的放大功能,还有利于非公经济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的阻碍,消除垄断,激活市场竞争的活力。这在当前防止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建立国有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资本通道,建立起更加灵活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并达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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