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应注重制度层面改革 (2)

经济“新常态”下应注重制度层面改革 (2)

二是在土地制度方面,在确保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创新土地流转的方式,保护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土地制度改革成功与否是衡量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不久前出台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基本原则,并规划了不同性质土地流转入市的试点方案。但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具体操作中并不是件易事。应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在盘活巨大的土地资源的同时,又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在分配制度方面,加大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努力缩小贫富差距。目前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已经迈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日渐扩大的贫富差距,成为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并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形成公平分配的机制,坚决消除各种形式的灰色收入。据估计,我国的灰色收入规模近些年呈现急剧扩大的趋势,2013年已达到6.2万亿之巨,约占当年GDP的12%。灰色收入主要来源于权力寻租和垄断利润引发的过度福利,这也是引发广大民众对收入分配现状强烈不满的根源。因此,改革的要点在于通过加大反腐力度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规范垄断企业高管的收入以及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努力改善低收入者的待遇等等。

四是在户籍制度方面,创新人口管理模式,推动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近些年来,我国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但总的来说,户籍制度的改革进程缓慢,远远赶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即使是不久前国务院出台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存在着诸多有争议和落实上的困难,比如未明确地方政府在推行居住证制度方面的责任,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依然十分严格等等。除此之外,户籍制度改革还面临着一个现实问题,即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据测算,每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大约是30万元,一亿农民工市民化则至少需要30万亿元,在当前地方财政普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这笔钱究竟怎么出显然是头等难题。因此,应尽快出台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等方面。

因此,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新跨越,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制度改革的主线。事实上,上述四项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紧密关注到四者之间的关联性。换句话说,每一项基本制度的改革,都应该考虑到其他几项制度的同步推进和配套。只有在基本制度层面上加强顶层设计,才能抓住“新常态”下改革的总纲,并为其他方面的改革提供制度保证,而稳增长、促民生的经济发展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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