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携手开创睦邻友好包容发展新局面(2)

李克强:携手开创睦邻友好包容发展新局面(2)

在此,我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深化基础设施领域合作。湄公河流域国家都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交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拉动经济、扩大就业新的增长点,而中南半岛互联互通更是实现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为深化次区域合作带来新契机。中泰昨天签署铁路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双方经过两年努力,达成的重要共识。这将是中南半岛首条现代化标准轨道铁路,全都使用中国技术和装备建造,并由中方提供必要融资支持,必将有力推动中南半岛泛亚铁路网建设。相信这条铁路一定能高水平、高质量、高速度建成。各方应以建立区域铁路联盟为契机,推动次区域公路、铁路、航运等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同时,加快通关便利化,落实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提升“软件”联通水平。中方始终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将出资1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二期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愿与有关国家分享水文信息,加强防灾合作。

二是创新产业合作模式。中国已成为次区域国家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与5国的相互投资持续扩大,利益融合不断加深。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都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完全可通过优势互补,推动产业深度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中南半岛国家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丰富,基础设施大项目需要设备、技术和资金支持。中国高铁、电力、电信等装备制造业水平先进,钢铁、水泥等建材产能富余,建设经验成熟,外汇储备充裕,双方可充分利用地理毗邻的有利条件,兴建跨境经济合作区,在5国特别是新建铁路沿线设立工业、技术和产业园区。中方鼓励企业带着先进产能在当地建厂生产,这样可以直接帮助邻国增加就业、提高工业化水平,也可以使中国装备走出去接受国际市场检验,实现中国装备升级。中方主张建立次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平台,愿主办2015年经济走廊论坛。

三是加强对贸易投资合作的金融支持。中方将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开展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试点,扩大本币直接兑换规模,支持双方扩大经贸合作。中方将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出资10亿美元支持次区域互联互通等重点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设立的100亿美元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不仅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也用于支持企业在当地设厂发展产业。中国向东盟国家提供的优惠贷款,也欢迎次区域国家积极立项申报。正在筹建中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可以为次区域互联互通建设及产业合作融资。同时,探索各种有利于大项目合作的投融资方式,如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PPP)等,鼓励私营部门参与,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为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可靠的金融保障。

四是推进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和消除贫困依然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主要任务。中方将继续对次区域国家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近年来,中国利用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已为26个次区域合作项目提供了约1100万美元支持。中方明年将向东盟欠发达国家提供30亿元人民币无偿援助,主要用于支持中南半岛国家减贫合作。昨天,中泰双方还签署了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双方扩大农产品贸易,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能够实现互利双赢。今后3年,中国将为次区域国家提供3000个培训名额,帮助各国培训农业、卫生等民生领域专业人才,为长远发展增强后劲。

五是提高地区发展的开放联动水平。大湄公河流域次区域合作是开放的合作。地区各国应加大投入,并鼓励域外发展伙伴积极参与。应继续发挥好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作用,拓展筹资渠道,促进发展能力的提高。次区域合作也是联动发展的合作。地区各国应加强自身发展与次区域规划的对接,推进次区域共同体建设,保持与东盟共同体、10+1、10+3等地区合作机制的沟通协调。中方愿积极响应泰国倡议,在10+1框架下探讨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并于明年举行外长会和高官会。次区域各方应加强团结协作,提升地区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力,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大湄公河流域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同事!

中国谚语说,邻居好,赛金宝。中国的发展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中国的发展与地区的发展互为机遇。今年以来,中国经济面临复杂环境和下行压力,但总体运行平稳,就业状况良好,经济结构更加优化,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市场主体的潜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中国在进一步发展中,不会忘记我们一衣带水的近邻友邦,特别是欠发达的贫困地区,而会更多更好惠及周边国家、造福地区人民。

中国与大湄公河流域国家是好邻居、好伙伴,同饮一江水,亲如一家人,深化合作是民心所向。面向未来,中国愿与各方携手努力,打造中国-东盟合作升级版,打造中国同次区域国家经济合作升级版,为亚洲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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