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经济的建设路径

法治经济的建设路径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既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前提下,遵循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市场公平正义秩序。规范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提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适势干预和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六项重大任务。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科学充分运用经济法理论治理市场,促其法治化和现代化。构建法治市场,需简政放权,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彰显市场经济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既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前提下,遵循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市场公平正义秩序。规范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提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适势干预和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此,可以构思如下法治经济路径:

一是力行简政放权,规范政府经济职权。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明晰权力,慎用审批,转变职能,已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主导方向。权力法治化公开化,明晰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审批及其监管权等相关事项,削权并署、还权属地、限权忌行、明权依法。充分放宽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尤其是拓宽民间市场经营主体投资渠道,简化民间资本投资程序。

二是修改相关法规,奠定资源配置中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法律地位。实现资源配置由市场决定,将确保经营主体最充分自由、自主、公平、正当、合法经营服务,保障市场经济机制运行实现法制、法治、公开、民主、有序。

三是实施权力清单,规范政府宏观调控的有形之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目的在于明晰行政设置、职能定位、分工、运行机制,防治权力越位、缺位、叠位等问题。构建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行政审批等情形、调控幅度,确保政府调控市场之手显形、规范、调控、监管。这一制度,是政府治理和创建法治政府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如今制定宏观调控法的条件基本完备,可考虑制定宏观调控法。

四是强化反垄断法重要地位,加大执法力度。反垄断法约束各经营者竞争利益关系,维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利益,不少专家学者将反垄断法视为“经济宪法”。2014年反垄断行政执法力度空前增大,再次引起人们对反垄断法的重视。

五是彰显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性,实现公共资源公民共享。国家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都强调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制定和修订有关经济法规,在涉及有关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用情形时,尤应凸显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如强制推出转基因食品标识、食品安全召回、消法的惩罚性赔偿、经营主体诚信档案体系等制度。

(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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