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治信仰即无法治中国(2)

无法治信仰即无法治中国(2)

创新法治信仰培育的途径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让法治成为社会共同信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显迫切。因此,必须积极创新法治信仰培育途径,让法治植入社会文明土壤,成长为民众信仰。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培育法治信仰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借助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努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如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生硬抽象的专业语言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让民众在学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最终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使得法治信仰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推进司法去行政化,创新制度安排提升司法公信力。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法律的公正实施。一方面,将法治信仰的塑造与司法工作的实践相结合,以去行政化为重点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在司法权与地方党政权力之间建立起强有力的绝缘设计,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司法的阳光,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回应社会对司法公正的高度关切,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另一方面,积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堵住党政领导任意干预司法的漏洞。通过设立政府权力清单,约束好“有形之手”,依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科学周密的制度安排,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进行全程留痕并通报追责。同时要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坚决克服“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

拓宽民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以完善的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助力法治信仰的培育。扩大民众有序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也是一个将法治信仰潜移默化融入民众思想观念的过程。一方面,对于传统的信函、电话、传真、意见箱、电子邮件、网站留言板、面谈、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行之有效的公众参与立法渠道,要用好用足,进一步优化其参与便捷性,降低公众参与的门槛,提高参与的广泛性。另一方面,对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广义法律的制定,应积极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制度,并搭建公众有效参与的制度平台,积极引导公众事前参与,同时鼓励人们以舆论监督等形式进行事后参与。让公众参与得到更多的渠道、更坚实的制度保障,让公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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