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宪法和法律是干部的必修课

天津:宪法和法律是干部的必修课

摘要: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关键是用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用法。只有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法治的权威才能树立,法治秩序才能形成,进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一、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增强依法治国新本领

习良法才能善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延安时期,我们的队伍里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我们现在也面临着本领恐慌。很多同志有做好工作的真诚愿望,也有干劲,但缺乏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因此,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本领。

第一,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学法,运用宪法和法律推进国家的各项工作。一是通过学法用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把法治贯穿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个领域,才能实现治国理政的法治化。二是通过学法用法,把全面深化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要以改革精神推进,改革要以宪法法律护航;法治要引领改革,改革要于法有据。要使立法与改革协调同步,必须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学法用法,提高法治建设本领。既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学习;既要向人民群众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也要向国外有益经验学习。

第二,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因此,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才能依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其一,学法守法用法是依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我们党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才能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其二,学法守法用法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使我国在深刻变革中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同时,要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第三,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是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必须清醒看到,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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